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今日发布了关于 App 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通报(2023 年第 1 批,总第 3 批)。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 App 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 号)文件部署,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部分属地活跃移动 App 进行侵害用户权益安全检测,截止目前尚有 19 款 App 未完成整改,现予以社会公示。
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表示,上述 App 应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局将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具体措施包括组织 App 下架、停止 App 接入服务,以及将受到行政处罚的违规主体依法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或失信名单等。[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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